【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闫会东律师代理的钟某诉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处罚行为一案,经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6)黔03行初47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4月14日作出的汇政强执决字(2016)第18号《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程序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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