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盟,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等级划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片等级的划分
一级:白洋街道、壶山街道、熟溪街道、履坦镇、桐琴镇、泉溪镇、茭道镇;
二级:除一级区片区域以外的用地范围。
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武义县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18〕78号)同时废止。
武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