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乒乓球看多了,便不难理解所谓“前三板”技术的重要性。发球抢攻,直接拉起来形成主动局面,从而在很短的回合数内拿下一分,这是最高效省力的得分方式。在征收中,征收方作为相关活动的发起者,自然也希望能尽量“多快好省”的实现完成任务,签协议拆房屋。那么,征收方通常会以什么样的手段来实施前“三板斧”的寄出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做到有效抵御,避其锋芒呢?
对此,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征收方的“三板斧”,确有规律、套路可循,被征收人只要摸清规律识破套路,就有望将整个维权“战役”从战略防御阶段转入战略相持阶段,从而为日后的法律运作预留时间和空间。具体而言,这“三板斧”是这样的……
一板斧:上门“劝签”求速成
这个阶段,叫“逼迁”不大合适,因为还没到那一步。征收方往往会在项目启动之初,公告刚刚张贴出来之时,就马不停蹄地召集人手入户做工作,故谓之“劝签”。就实践而言,劝签的性质、力度几乎和学校里处分严重违纪学生的“劝退”差不多,说是劝,实际上带有某种强制、恫吓、威胁的成分。征收方寄希望于通过这种最节省时间、精力的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突破”——将被征收人中的那批比较憨厚老实,权利意识不强,法治观念一般的人先行处置,从而实现“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的战略诉求。此时“劝签”,正好打了被征收人一个立足未稳、不明就里,征收方可以较为自由地对公告内容、补偿安置方案等进行介绍、沟通,而不必担心被征收人的反驳意见。因为在此阶段,被征收人还没有来得及聘请专业征地维权律师,更没有工夫仔细研究公告中的内容。稀里糊涂头脑发热签协议,这样的情况是很多见的。
劝签中征收方惯用的伎俩有两个:一是强调本次项目的特殊性,告诉被征收人你就是请律师了或者耗着不签也没用,征收方一定会一碗水端平,不让早搬的人吃亏不让钉子户占便宜等等;二是强调被征收人获取补偿权益的理想期限,早签约就能早选房,晚签约就只能拣别人挑剩下的;早签约就能拿到一笔不菲的早搬奖励金,积极劝导、说服邻居早搬还能在此基础上再拿一笔不菲的集体早搬奖励金,晚了这笔钱就没了,绝不会再补……在明律师在此前的多篇文章中已反复指出,上述两种说法,都是“坑”,被征收人掉进去了,征收维权也就被扼杀在摇篮中了。给多少是多少,就是被征收人很快会面临的最终结果了。
二板斧:逼迁花样登台,“边打边谈”
被征收人维权讲究个“边打(官司)边谈”,征收方出招也讲究“边打(逼迁)边谈”。由此,被征收人便能深刻体会征收维权是一场博弈游戏的道理所在。第一板斧,劝了半天没起效果,征收方便很可能会跟进适用这第二招——逼迁。逼迁的方式不提了,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其核心目的就一个:让被征收人觉得腻歪、难受,让你在待征收房屋里住不舒服,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焦虑得团团转。只要能实现这一目的,就都是好的逼迁手段。断水断电之类太老了,且明显违法,如今的征收中未必会用。
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株连式逼迁”“法律陷阱逼迁”开始增多起来,且杀伤力比断水断电等传统套路要大。株连是找被征收人近亲属、家人的麻烦,意图从家庭成员内部进行瓦解分化,家中有公职人员或事业编制人员的尤其容易中招;法律陷阱则是直接抓被征收人自身的问题,比如你是不是违法经营了,是不是污染环境了,是不是偷税漏税了,是不是超生没交罚款了等等。人活一辈子,没有几个完全没有个把柄、问题的,“围魏救赵”“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就是征收方用出这些招的意图了。
三板斧:拆迁威胁,甚至直接拆迁
逼迁再不管用,那就得拆迁了。在“三板斧”求速成的范围内,这种拆迁绝不会是司法拆迁,因为根本来不及走完复杂的程序。可能性有2种,一是没有任何依据的直接非法拆迁,补偿之事拆了再说。在法治环境并不理想的一些地方上,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另外在所谓的“腾退拆迁”“协议拆迁”项目中,与此相类似的“帮拆”现象也比较多见。二是征收方将被征收房屋、建筑认定为违法建筑,从而以行政拆迁进行威胁。违建拆迁的特点就在于较为省时,从决定作出到强制执行的时间会大幅缩短。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征收方只是希望通过拆迁威胁来实现逼迫被征收人签协议的目的,并不一定真的会实施拆迁行为;也有时征收方是真拆,协议的事儿已经不关心了。
在明拆迁律师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上述“三板斧”式的“急攻”被征收人一定要设法全力顶住,才能为接下来的维权行动奠定较好的基础条件。应对之策要坚持个案分析原则,不可简单的一概而论。这就如同治病看医生,没有包治百病包打天下的药方。因此,尽早聘请专业征收维权律师帮助研判形势制定策略就显得极为重要了。简单的讲,应对这三板斧的策略原则是:劝签——心中有数不急签(不一定不能签,真答应给您10套房干嘛不签呢?律师费都省了);逼迁——准备充分积极应对(见招拆招,有效减轻危害损失);拆迁威胁——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阻止拆迁步伐,加上坚决防守,坚决守房。我们衷心被征收人都能够稳定渡过征收的第一阶段,将维权战线“拉长”,用时间换补偿,实现自己依法获取公平合理征收补偿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