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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违法逼迁,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在明律师告诉你……

摘要:导读: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多年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的不断出台,违法暴力强拆的情形较多年以前有所减少和遏制,这是广大被征收人与征收维护合法权益律师共同的感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法治的进步。
面对违法逼迁,被征收人该怎么办?在明律师告诉你……

导读:随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多年及相关政策性文件的不断出台,违法暴力拆迁的情形较多年以前有所减少和遏制,这是广大被征收人与征收维权律师共同的感受,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法治的进步。但“按下葫芦起来瓢”,暴力拆迁少点儿了,违法逼迁又泛滥了起来。如果说前者类似于直接动武的刑讯逼供,那么后者就类似于让犯罪嫌疑人撅着的非正常审讯手段——又让你难受,又让你身上验不出伤。那么,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违法逼迁的种种花招呢?在明拆迁律师为你解读。


违法逼迁的不正确应对办法


作为欠缺法律知识和应对经验的普通被征收人,“忙中生乱”的情况尤为多见。面对政府寄出的重重逼迁阴招,被征收人稍不留神就会下出臭棋,导致局面陷于被动甚至于满盘皆输。


其一,迫于压力选择信访。这里我们不提信访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其难以落实成具体处理意见的现实缺陷,仅仅从战略上讲,在逼迁手段启动后选择信访这条路也是不明智之举。理由很简单,逼迁只是手段、策略,其背后的目的之一完全可能是对房屋的偷拆、误拆甚至技术层面的“带倒”。逼迁作为前置性手段,就像是拳击拳手重拳之前所打出的刺拳一样,有投石问路的试探作用。此时选择信访,可谓正中征收方的下怀,因信访势必牵扯被征收人大量的时间、人力和财力,容易导致房屋、土地上的空虚、漏洞出现,客观上会招致征收方的铤而走险。同时,信访也能反映出被征收人对于法律维权途径的选择能力,等于一上来就向征收方示弱,这无疑对于未来的维权是不利的。


简言之一句话,除非有专业维权律师的建议,否则信访这条路轻易是不宜选择的。


其二,以暴抑暴超过必要限度。对于扔爆竹、泼大粪、挖墙脚、砸玻璃、泼油漆之类的逼迁手段,事先设下埋伏将违法行为人“拿下”并扭送至公安机关是于法有据的。但倘若“度”掌握得不好,在“还击”过程中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后果则可能十分严重。须知,逼迁与拆迁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逼迁行为通常都是些“小动作”,其违法性相对偏低,违法后果也相对轻微,很多都够不上犯罪,最多只能是批评教育、治安处罚。面对这样的行为,一旦被征收人反应过度,就可能给自身招来麻烦,那样就会得不偿失。因此,在应对违法逼迁时选择还击,风险还是较大的,被征收人一定要慎重再慎重。


其三,难以承受选择直接放弃。很多时候,人们面对小困难的承受能力要远不及面对大的苦难。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在征收开始时尚有维权的意愿和动作,但一旦遭遇政府的逼迁压力,就会立即溃不成军选择签订城下之盟。殊不知相较于许多房子已经被拆、土地已经被征而尚未拿到一分钱补偿的人,其所面对的逼迁情形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作为被征收人在应对逼迁时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决心和毅力,要有面对困难的充分心理准备与物质准备,切不可在房屋尚屹立不倒的情况下就轻易选择放弃。否则,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就只能是昙花一现的不切实际梦想了。


违法逼迁的正确应对之策


其一,及时报警,见招拆招。治本也需先治标,这就如同得了感冒要吃感冒药缓解症状一样。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一旦110出警不及时或干脆不予处置,被征收人就可以趁势而上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直接向政府施压。也可以考虑通过提交《要求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申请书》的方式敦促公安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这些都是被无数成功案件所证实的切实可行的维权办法。而对于针对被征收人亲属下手的株连式逼迁,则要通过对事实和法律的分析来逐一加以破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见招拆招,走一步看一步。


其二,全力收集违法行为证据。在房前屋后安装监控探头是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有效手段。在报警后若公安机关人员迟迟不到现场,被征收人也要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将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记录清楚。很多时候,邻里守望的效果是很好的,尤其是在大量被征收人群体性维权的情况下。


其三,同时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围魏救赵。当政府将矛头直指被征收人固守的房屋、土地时,被征收人除了要与征收方在正面“战场”上有所过招之外,更要将功夫下在棋局之外,多在征收补偿的大局上做功课。及时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违法查处等方式找寻征收项目的违法点,进而向其痛处直接发动攻势,就有望实现围魏救赵的战略意图,从而有效化解房屋、土地上的紧张局势,让整个博弈回到谈判桌前。如果说前面两招是治标之策,那么这第三招才是治本的良方。


其四,不卑不亢保持冷静,从心理上压倒违法行为方。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在面临逼迁时容易陷入各种哭爹喊娘的绝望境地,而这正是违法行为方实施歪招的目的。如前所述,仅仅是逼迁,通常还达不到要死要活的地步,那么被征收人在心理、精神层面的表现同样能给征收方传递出不一样的讯号。面对逼迁,冷静应对,完事儿之后该吃吃该喝喝,该找政府谈找政府谈,谈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如此坚持一段时间,政府的心态也会产生很大变化,协商、谈判的结果往往会向有利于被征收人的方向倾斜。当然,这属于高境界,是需要被征收人在实践中持续修炼自我才可能实现的。


在明律师想指出的是,征收维权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种老话在这里同样是适用的。又想多拿补偿,又不想吃苦受罪,这个是理想,与现实尚存在一定的距离。征收维权律师愿与被征收人一道,共经风雨,共担风险,为越过违法逼迁藩篱,迎来公平合理补偿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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