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是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施行后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持性部门规章,旨在规范《条例》中规定的房屋征收评估行为,做到在实践中有的放矢。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保证房屋征收评估结果客观公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办法。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估直接决定了补偿的数额,因此向来为大家所关注。
我国的征收制度随着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至今,已运行了五年六个月。
导读:经历过征收拆迁的人都知道,征收拆迁中评估报告直接决定了最后的拆迁补偿利益。
本细则适用范围:在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及附属物、附着物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标准适用范围:在吉安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标准。
当事人对评估报告不服,除了采取申请复核和专家鉴定之外,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这也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导读:在以前的节目中,我们讲过房屋价格评估是整个房屋征收程序中的核心环节。不仅是因为评估这件事本身十分重要,更因为从一个评估流程中可以投射出很多能决定补偿数额的关键性问题。
导读:在征收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交织,被征收人当然地处于弱势地位。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双方都尽可能的使己方利益最大化,被征收人希望获得更多的补偿,政府一方希望以最小的成本进行征收。
对于房屋征收中评估问题,我们首先得清楚征收评估的重要性。即: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高低是直接由征收评估报告决定的。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评估价值,会直接影响到被拆迁人最后的征收补偿利益。所以,把控好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环节,对被拆迁人来说尤其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导读: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是房屋征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这一环节也是被广大被征收人所熟知并密切关注的,因为它会直接决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结果。
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暂行办法》,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报告不满,被征收人有权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接下来的救济途径就是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