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只要引入了评估机构来作出评估报告,它就是事关补偿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城市和农村房屋概莫能外。不过被拆迁人的困惑在于,评估机构似乎怎么也估不出自己心目中涉案房屋的“真实价值”,有时甚至换了一家之后估出来的数反而更低了,不免令人灰心丧气。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本文,在明律师就为大家解析房屋价值评估程序中的种种问题,带大家一探解决之道。
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时常常束手无策。征收方通过此方式认定被征收房屋属于违法建设,责令被征收人限期拆除,这是其常用的一种征收手段:以拆违代征收。 近期,委托人高先生连续收到镇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以及《强制拆除决定书》,高先生深感无奈,合法经营二十多年的商店,仅凭一纸文书就即将被拆除了?高先生遂委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梁红丽、孟临寒律师为其出谋划策,维护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案件居高不下,总结起来有两个原因: 一是拆迁方为了节约拆迁成本或者节省时间尽快推进项目,故意知法犯法,缩减必要的行政程序,从而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拆迁方对实施征地拆迁项目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的各个环节不甚了解,导致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自知。 但是,无论哪一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都是在征地拆迁项目实施之初,就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了解拆迁方所作出的相关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便于尽早为自己争取到合理合法的安置补偿结果。
在征收拆迁中,只要引入了评估机构来作出评估报告,它就是事关补偿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城市和农村房屋概莫能外。不过被拆迁人的困惑在于,评估机构似乎怎么也估不出自己心目中涉案房屋的“真实价值”,有时甚至换了一家之后估出来的数反而更低了,不免令人灰心丧气。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1年的农历新春佳节基本上接近尾声,拆迁补偿就又成为了摆在全国各地被拆迁人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毕竟,节假日期间是严格禁止强制拆除房屋的,节假日一过,行政强制执行就又回来了。那么,2021年春节后的征地拆迁领域将发生哪些变化呢?
在征收拆迁中,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时常常束手无策。征收方通过此方式认定被征收房屋属于违法建设,责令被征收人限期拆除,这是其常用的一种征收手段:以拆违代征收。
在湖南、湖北、陕西、福建、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宁夏、安徽、江西等地,当地政府在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享受优待作出了具体规定
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案件居高不下,总结起来有两个原因: 一是拆迁方为了节约拆迁成本或者节省时间尽快推进项目,故意知法犯法,缩减必要的行政程序,从而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拆迁方对实施征地拆迁项目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的各个环节不甚了解,导致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不自知。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导读:在此前的文章中我们讲到了国有土地上合法征收程序的问题,接下来将继续给您讲讲国有土地上关于征收补偿的问题。毕竟,被征收人最关心的还是补偿是不是合适、满意。
农村房屋没有证究竟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这是不少农民朋友最关心的问题,比拆还是不拆或许更为关心。本文,在明律师就从4个浅显易懂的层面给出这一问题的参考答案,希望对懒得看太多字的朋友们有所帮助。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因补偿条件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延误搬迁,征收部门为加快征收进度而强拆房屋的现象。遇到此种情况,被征收人应该如何做,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金呢?
近日,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峰律师接待了一位来自江苏省Y县的李先生,李先生租赁的集体土地上的厂房面临拆迁,但是相关单位及房东并未对李先生进行合理补偿。那么,在面临房屋征收拆迁时,集体土地上厂房租赁人有权要求补偿吗?租赁人在征收过程中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
征地拆迁中,征收方想要节约拆迁成本,被拆迁人则希望能够得到尽可能多的补偿,征迁双方最大的矛盾焦点通常在补偿金额上。房屋价值评估往往直接影响着被拆迁人的补偿金额,因此,房屋价值评估环节对被拆迁人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在征收拆迁中,一些被拆迁人总是缺乏必要的紧迫感和危机意识,总会认为拆迁方并不敢真的强拆强占房屋或者土地,先“等一等看看再说”的想法很普遍。
在棚户区改造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房屋遭违法强拆意味着案件很可能由征收补偿转入行政赔偿程序。那么,在《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只赔“直接损失”的前提下,数额不菲的搬迁奖励金能否成为赔偿的一部分呢?
现实中,为响应国家经济发展号召,许多人自筹资金建厂招工,如今经营多年,政府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等各种理由对工厂厂房进行征收拆迁,补偿谈不拢引起纠纷的不在少数;更有甚者,没有征收文件,也没有补偿协议,只将限拆通知书一贴了事,说拆就拆,这如何能让人接受?
很多报道说,2021年开始就不再有拆迁了,这种说法太片面。那2021年征地拆迁方面,会有哪些变化呢?以下6点很重要:
农民家里的院落空地在面临拆迁时,到底有没有补偿呢?有的征收方说你这空地和院落没有任何建筑物不应当给与补偿。
接近尾声的2021年全国“两会”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拉动经济的新动能再度受到了舆论的关注。国家发改委主任表示,将在2021年继续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住建部副部长在此前也曾表示,2020年制定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目标已经如期超额完成,全年实际新开工改造4.03万个,惠及居民736万户。老旧小区改造如火如荼开展的情况下,拆迁真的会被取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