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金长胜律师代理的宁波市周先生诉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强制纠纷一案,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浙0212行初9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厂房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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