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在征收项目中,王女士的自建房到底是否属于违法建筑,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4条的规定,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依法进行认定,而不能仅因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接予以拆除或者不予补偿,尤其是对于建造于1990年《城市规划法》施行之前的自建房,更要充分考虑历史遗留因素,一些确因生活居住刚需且经有关部门同意建造的房屋,不宜简单粗暴的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不予补偿。需要特别提示的是,这类自建房补贴协议很可能减损被征收人的补偿利益,大家一定要慎重签字才能获取自建房本应获得的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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