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茂名市梁先生诉信宜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上诉案,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4月8日作出(2019)粤09行终6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2018)粤0902行初177号行政裁定,指令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