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沛县张女士诉沛县人民政府、徐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复议决定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12月28日作出(2017)苏03行初524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被告徐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7日作出的徐行复[2017]第146号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被告沛县人民政府2017年6月5日作出沛政房征字[2017]5号《房屋征收决定》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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