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张明亮律师代理的邵女士诉集安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行政决定上诉一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12月30日作出(2018)吉行终4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吉05行初8号行政判决,同时撤销集安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17日作出的集政房征补(2017)7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