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申请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政复议一案,经韩城市人民政府韩政复决字(2018)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龙门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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