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胜诉公告

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申请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摘要: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申请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本所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申请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本网讯】由刘勇进、谭深杰律师代理的张先生申请龙门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行政复议一案,经韩城市人民政府韩政复决字(2018)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龙门镇人民政府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