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马某二人诉同心县人民政府撤销《同心县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决定书》以及吴忠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一案,吴忠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15日作出(2017)宁03行初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以上两被告所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及行政复议决定书,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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