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遵义市冉女士诉汇川区人民政府、遵义市人民政府撤销征收补偿决定、复议决定一案,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于2018年10月24日作出(2018)黔03行初369号《行政判决书》,1、撤销汇川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撤销遵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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