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冷水江市杨女士诉冷水江市国土资源局撤销行政行为上诉一案,经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18年8月22日作出(2018)湘13行终94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冷水江市人民法院(2018)湘1381行初10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冷水江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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