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有关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但如果在征地报批前确认征地调查结果时已经登记完毕,那么也就不用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了。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有关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也当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免费咨询电话:
拆迁律师:400-1835-600
北京拆迁律师:400-183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