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王女士家面临拆迁,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价格太低,她要维权。请律师?太贵了,维权成本太高。她决定自学法律条文,自己维权。
通过看案例和法律条文,她认为自己首先要了解整个拆迁项目情况,于是她迈出了第一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政府拒绝公开,给了一堆理由。有些理由,她觉得似乎有问题,但心里没底,恨不得马上上网搜索,最终谈判尴尬收场。她想,要是自己系统学过法律就好了。
现实中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很多,除了自己维权。他们大多数会通过和拆迁方协商,或向上级部门信访来争取提高补偿。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很多当事人并没有换来公平合理的补偿。
拿着同样的法律条文,为啥自己维权与律师参与,效果大相径庭呢?今天,在明拆迁律师就给大家举例说明,在拆迁案件中,律师的作用到底在哪?
情形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取证
像上述王女士维权思路相似,拆迁维权第一步,了解整个拆迁项目情况。了解的途径,就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应当主动公开,包括重大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信息。
实际上,很多地方对被征收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相关需求置之不理,面对这种情况,老百姓往往无计可施。
专业律师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会怎么做呢?
第一,依法申请信息公开,了解拆迁活动全貌,绘制拆迁维权路径图。
第二,搜集拆迁方违法的一手证据。
第三,通过调查让拆迁方意识到律师介入维权,使得对方不敢继续违法拆迁。
第四,就信息公开所掌握的违法事实,向拆迁方发出律师函,明确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正面警告拆迁方要及时停止违法侵权行为。
情形二:申请行政复议,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
征地拆迁涉及《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行政复议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众多法律条文。在没有系统掌握这些法律知识时,被拆迁人很难有理有据的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有的人可能只知其一未知其二,无法跟拆迁方进行辩驳。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凸显。
拆迁律师启动行政复议,就是针对拆迁方的具体行政违法行为,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在拆迁过程中,行政复议的作用不可小觑。
第一,针对拆迁方的违法点提出复议,能够引起上级政府对下级征地拆迁活动的关注。
第二,通过拆迁方的答复,了解清楚拆迁方已有的证据,有利于我方继续搜集证据。
第三,行政复议的过程中发现上级政府行政复议决定违法,可以连同上级政府一并提起诉讼。
第四,针对上级政府的违法点提起上诉后,就可以提升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将本应由区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中级法院管辖,本应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高级法院管辖。实践中,一些效果较好的行政复议,甚至可以直接驳回当地的征收决定,从根本上调整补偿依据。
情形三:提起行政诉讼,争取合理补偿
拆迁案件中,行政诉讼是最重要的一个手段。但很多被拆迁人对“打官司”比较忌讳,认为这是件不光彩的事情,特别是当被告是政府的时候,许多人不敢继续,怕“惹不起”。
实际上,拆迁维权案件里诉讼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个事情。比起不理性抗拆、多年信访等不理智的方式,提起行政诉讼更理性更有效果。
提起行政诉讼,就是抓住拆迁方的违法点,申请法院撤销拆迁方不合理的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征收决定等。让拆迁方不能违法征收你的土地和房屋,从被告席回到谈判桌上,跟你谈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价格。
如此看来,拆迁维权中,仅靠自己恶补法律条文,恐怕难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种种难题。而律师的参与,对于提高被拆迁人的补偿,有显著的作用。大家在遭遇违法征地拆迁时,也一定要注意,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错过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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