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老话讲,事在人为。对于征地拆迁案件而言,无疑同样适用。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努力研读法律,自学了国务院第590号令、《土地管理法》等许多涉及征收的重要法律条文,最终的补偿结果却仍然是不尽如人意。这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他们只专注于法律规定本身,而没有充分考虑这其中人的因素。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规定得再完备的法律政策最终也是靠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来反映和落实的。那么,面对征地拆迁领域最常出现的这3类人,广大被征收人该如何应对呢?《在明说法》第45期,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为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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