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提前联系律师,全面搜集证据,仅用两个半月时间便成功维权,本文的主人公张先生可谓被征收人中的模范,他的经验值得广大被征收人学习。
张先生经验之一:提前联系律师
2017年3月,张先生的合法宅基地被纳入成都某地铁项目的征地拆迁范围。得知征地拆迁的消息后不久,张先生即开始咨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梁红丽律师,以随时寻求法律帮助。
2017年5月中旬,张先生尚未决定委托律师时,因谈判未果,其房屋被镇政府非法拆迁。2017年5月末,张先生决定委托梁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早在张先生决定委托梁律师之前,成都地铁工程的迅捷进度便引起了梁律师的高度重视。出于职业敏感,梁律师意识到,如果张先生不能在短期内迅速与征收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其房屋就有面临被拆迁的风险,故其多次提示张先生做好证据收集的准备工作。
在梁律师指导下,张先生搜集相关证据时可谓使出了教科书式的证据搜集法。
张先生经验之二:教科书式的证据搜集法
一、被拆迁前,张先生对其房屋进行了全方位的拍照取证,保存了房屋拆迁前的原貌。
二、被拆迁钱,张先生将家中的贵重物品提前转移,以防止拆迁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财物在拆迁中损坏,会面临国家赔偿过程中的举证困难);
三、张先生在家中适当位置安装摄像装置,将征收部门工作人员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的时间,及该处罚决定书未经过直接送达而是直接张贴在张先生家门口等违法送达的行为进行了证据固定;
四、在征收人违法拆迁过程中,张先生组织家属多人次、多角度地对现场拆迁的指导人员、多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施工工程车辆牌照等进行拍照、录像,对拆迁的证据进行固定;
五、为保证证据的证明力以及权威性,张先生组织多人、多次及时报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违法拆迁,并通过警方的出警记录仪、处警记录等固定部分证据。
从代理案件到案件终结仅两个半月
梁律师代理案件之后,迅速指导张先生将证据收集齐备,并指导当事人依法提起对该镇政府拆迁行为的行政诉讼。同时告知当事人,四川地区行政案件实行异地管辖,以便于当事人顺利实现立案。
行政诉讼案件立案的同时,梁律师针对该地铁工程进行了尽职调查工作,发现该地铁项目竟然没有合法的征地、用地手续,属于违法用地。梁律师就此起草了律师函,郑重告知区政府及该镇政府违法用地的行政责任、法律后果以及对地铁工程的影响等。
在充足的证据面前,镇政府迅速主动与张先生沟通,最终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从梁律师代理案件之日起到本案的终结,共计两个半月。
广大被征收人:请向张先生学习
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证据的举证规则,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政府部门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但是,当事人应当对案件的基础证据进行举证,即当事人需要举证确定行政主体以及对当事人有具体影响的行政行为确实存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拆迁律师梁律师用一个尚未开庭的行政诉讼,促使张先生的案件得以通过平和、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这与被征收人出色的证据搜集工作是分不开的。
所以,请学习张先生的两大经验,完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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