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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搬来一年半,这家市场200名商户又遇拆迁

刚搬来一年半,这家市场200名商户又遇拆迁
刚搬来一年半,这家市场200名商户又遇拆迁2018-12-04 23:11:27  搬到新址不过一年半时间,这家批发市场商户再遇拆迁。甚至有商户一个月前刚签了续租合同。  商户称事先对拆迁一事并不知情,所属政府部门称早已发出拆迁通知。中间到底有哪些故事?究竟为啥要拆迁?  现场  刚续签合同一个月,就遇拆迁  近日,位于郑州市大学路与绕城高速口以南两公里的奥辉粮油批发市场(又名奥辉粮油交易中心),遇到拆迁事件。  商户反映,没有任何征兆,11月28日,钩机进驻市场强行拆除,人员也未亮明身份。商户称,事先未接到有关拆除的通知和公告。  “很突然,也没人给我们通知。我们这里可都是白花花的粮食,十多万吨,可不是个小数目。”商户称。  其中,有商户刚于今年10月31日续签了一年合同。刚过一个月就遭遇突然拆迁,商户称接受不了。  奥辉粮油批发市场,主要经营粮食、干调等,现有商户约200家。  12月3日,河南商报记者赶赴现场看到,市场紧邻的南部区域已被拆除殆尽,留下一地的铝管、板块和电线。临路有一排商铺被拆除得变了形。一台黄色钩机停放在一旁。  有商户反映,最早在南三环金海粮油市场经营,2015年4月份市场拆迁后,搬到了位于南四环附近的奥辉粮油市场,后于去年5月份搬迁至此。三年多时间搬家两次。  如今在新址经营刚满一年半时间,又面临再一次搬家。  说法  是否如商户所说,属于未事先通知的强拆?又为何拆迁呢?  所属的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人士回复称,前期已有动员搬迁的通知,龙湖镇政府早在11月14日,已经向市场发出拆迁公告。  河南商报记者见到一份落款时间为11月24日的《通知》,其中写明“绿科公司(即奥辉粮油批发市场经营场地)经营场所内各商户自通知即日起需尽快自行搬离,否则因拆除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落款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加盖有公章。  龙湖镇政府一赵姓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政府负责的是通知业主(市场开办方),至于商户未接到通知,原因是市场没有尽到通知商户的义务。  至于拆除原因,上述新郑市国土资源局人士称,大背景是,11月份郑州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违法用地“集中整治月”活动,该市场为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的市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用地行为,拆除行动是政府主导的、由镇政府和土地局等多部门联合的一个执法行动。  该人士出具了处罚依据。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市场方  “我们也是受害者”  市场管理方郑州奥辉实业有限公司一人士称,自身也是受害方。  他称,土地属于绿科公司,相当于甲方,他从中间方手里租用了房间,相当于第三方。  “房东一再给我们保证过没事,我们是市场管理方不假,但也是受害者,对市场进行投资和改造,但只用了一年多就要拆了。”他称。  不过他称,已经联系好了一家新的承接地,正在谈合作手续。  “我们不会不管商户,等新地方弄好后,会把之前商户的房租续过来,商户搬过来后抵房租。新市场距离老地方一公里左右,走路20分钟。新市场有正规手续。”他称。  诉求  能否给予搬家的缓冲时间  对于拆迁行动,商户表达了愿意配合拆迁的意思。  不过,商户提出诉求:因为主做粮油,物件沉重,搬家需要时间,“多的商户有六七百吨货,搬一次谈何容易?又是粮食,不能糟蹋了。恳求给予搬家的缓冲时间。”  对此,上述龙湖镇政府负责人称,会等商户搬迁完毕后,再行拆除,不过这期间,机器和拆迁工作人员不会离场。等搬离一部分后,再行拆除这一部分,“(政府)不较真,(商户)不会着急。不过,不会故意毁坏商户货物。”  记者手记  采访过程中,记者深深地被上了两堂“课”:基层政府办事之难,和商户在选择市场时的盲目。  先说第一点。一个简单的采访,只需采访商户、市场方和所属政府部门,却耗时两天,单政府部门就跑了4趟,次次被吃闭门羹。  记者首先来到所属的龙湖镇政府,办公室接待了记者,却告知需要去5.4公里外的信息中心。费了一番口舌,办公室终于答应帮忙联系相应部门。固话联系上一领导后,该领导不愿接受采访,称需要去土地局部门,并给出一个固话。记者拨打,一直显示无法接通状态。  无奈,记者赶赴新郑市国土资源局龙湖分局,接待人士称需要通过新郑市局反映。记者转而联系上新郑市局,过了约半小时,有人士给记者在电话中进行了简短回复,并称“我们只负责处罚,主导拆迁的归龙湖镇政府”。此时天已黑透,到了下班时间。  还得找龙湖镇政府!发布于11月24的拆迁通知上,落款单位为龙湖镇政府,为何龙湖镇政府办公室却推给其他部门,不肯派人出面解释?  有百姓曾说,政府的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记者一个常规的采访,几趟跑下来,硬是也产生了这种感慨。如果说怕媒体、怕记者,那么躲避就是一种正确的处理态度吗?如果所属政府部门处理该事时依法合规,为何非要来回推托?不能堂堂正正给一个说法吗?  幸好,第二天的采访相对顺利。上午记者见到了龙湖镇政府主管领导,后者给予了耐心详细的解答。  第二点感触最深的是,商户的盲目。也是在龙湖镇,2016年发生过类似的突遭拆迁事件——因为林地改建为商业用地,一家五金机电市场被拆迁,直到拆迁时,商户还被蒙在鼓里。商户选市场不懂法,在交房租之前,基本没有商户考察这个市场的资质、手续,甚至有的人连公司名称也不知道。更加糟糕的是,除了交钱时一张落款为会计个人的手写收据,他们连基本的租赁协议也没有。  咋挑选市场?河南商报记者曾做过科普类报道。今天记者再次提醒:就像买房看五证一样,在选择一个市场时,同样要看手续证件是否齐全,最基本的要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布局,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消防、环评手续证件等。最重要的是,是否有土地证,没有土地证不长久。  比较常见的一种做法是,市场方将耕地、林地或者工业用地,改建为批发市场,用作商业用地,压根用地性质不合法;或者,拉拢村委租用村集体用地,抱着能多干几年是几年的心态,建一个临时市场。这种市场风险很大,突遇拆迁,商户常常拿不到赔偿,欲哭无泪。  不要事到临头,除了后悔,别无他法。来源:信阳网 编辑:凡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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