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不少城市开始进行旧区改造和拆迁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拆迁,地基是别人的,房子是自己盖的,现在拆迁应该怎么分?
在大城市,房价飞涨,租金也居高不下,因此很多农民工选择在城中买下一块小型的农田,盖上自己的房子。小王就是其中一个。
小王的这块地当初是他用全部积蓄购买的,虽然只有几亩,但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实现自己小康梦的希望。他孜孜不倦地劳作,在这片土地上盖起了一座朴实的小房子,虽然简陋,但温馨。小王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回报,他的生活逐渐好转,也渐渐融入了城市的生活。
然而,就在小王开始享受这艰辛努力成果的时候,城市旧区改造的政策出台了。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小王的房子即将被拆迁。这个消息对于小王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他拼命上访,申请补偿,但最终结果是他被拒绝了。
律师提醒征地拆迁时,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属于补偿范围。因房屋征收致使土地使用权消灭或者影响土地使用权行使的,房屋所有权人获得相应的补偿,土地的补偿属于土地所有权人。
遇到征迁事宜,一般由宅基地使用权人统一行使权利,而买受人基于建造房屋所取得的权利,比如房屋价值的赔偿款项等等,一般情况下,需要由卖方与买方另行解决。一旦遭遇拆迁,拆迁补偿问题尚存在很大争议,如遇到这种复杂情况建议及时联系专业拆迁律师,听取专业法律建议,维权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