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代都存在着拆迁与发展的矛盾,世代都在处理着拆迁与发展的矛盾,所以才走到城市繁荣的今天。
作为在这土地生长的一份子,大多数的拆迁户们对于拆迁的态度,除了理解还是理解。
在土地与房价日益飙升的今天,大家只看到了拆迁暴富的热火,看不见“躬耕刨食”于高楼大厦下的我们。
如果真的有选择,谁也不愿意成为尴尬的钉子户,轻则在人格上一无是处,重则被动用强力抓人拆房,百般逼迁!!
01尴尬的补偿款
一通评估猛如虎,每平只值两千五,到手的钱,在附近差不多的地方想再买一套,竟然还要贴十几万......
国家标准给的补偿款,禁不起市场标准的考验,这是让我们最难受的地方
此外,后续一系列生活物品的配备,高涨的物价和生活开支,房子被拆后,根本难以保障,不仅有买房压力,更有生活困难,就这么一拆,实在是难以为继。
房子拆迁,保证能让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能够买到新房屋,这难道不是最低要求吗?
02缩水的居住条件
一些旧宅老宅,住户居住面积一般都比较小,在产权置换情形下,按照相同面积1:1置换的话,去掉一系列公摊,居住条件将大打折扣。
没拆迁之前的小平房,屋子不大,好歹出门就能溜达,现在还要倒贴钱置换楼房,补偿也不多,都不如拆迁之前住的舒适。真不想折腾那个劲儿。
此外, 拆迁前的房子买卖限制不大,拆迁置换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5年内不可以上市交易,5年期满后才可以上市交易,想要卖房一时半会的还真不好出手。
此外,拆迁置换房以其一般户型,普通质量近年来饱受诟病,难免让人疑惑,生活水平不降低从哪里保障?
03被限缩的未来
现阶段房屋拆迁,引入评估制,但被征收房屋的潜在升值空间却未被纳入评估考虑范围,这对被拆迁人来说,也是很难接受的, 尤其是在一些城中村以及城市边缘地区棚户区。
灯红酒绿近在眼前,眼看就要照到自己住的地方,却要被迁到别处,甚至是一些更远更偏的地方,对未来的憧憬严重被限缩。
不止如此,现阶段的拆迁评估并没有将被征收对象的潜在升值空间纳入评估考量范围,在旧城区的改造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等在拆迁改造后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被拆迁的房屋所在的位置红利,是否应该适当分配给居住在这片土地的我们?
04被割裂的记忆
对于我们来说,从小到大生长居住的地方,走到哪里都充满着无限依恋,拆迁后,故居不复存在,故乡成他乡,心中的感情寄托难以用金钱衡量,现实中,也没有得到相应弥补。
对于农村的朋友来说,更是无限惆怅,自己盖的房子,有房有院,能养鸡能种菜,平时端着饭就能出去串门,固定的生活圈子,固定的生活习惯, 生活十分安逸。
如今却要花时间精力去慢慢适应拆迁带来的一系列改变。小洋楼没了,耕种的土地没了,生活开销变大了,一切因拆迁而增加的开销,却需要自己来买单?
后记:
社会的发展就是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到经济发展,拆迁户们做出牺牲,更不应该被排除在外。
希望拆迁部门都能够冷静的思考这一社会性问题,从实际出发,找到一个利益与发展相平衡的支点,就算是钉子,也在这里钉了十代八代了,你现在要起人家的钉子,要好说好商量,不然,邪恶的不是钉子,而可能是钉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