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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拆迁后安置房子归谁?

摘要:随着城市发展,不少地区的房屋都面临着拆迁的命运。那么住宅小区拆迁后房子归谁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解答一下。
住宅小区拆迁后安置房子归谁?

今年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很多地区都在拆迁,老百姓也欢欢喜喜地等待着乔迁新居、安居乐业,但是也有因为住宅小区拆迁后房子归谁等问题产生矛盾的。

住宅小区拆迁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通俗点说就是要钱,评估机构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后出具评估报告,征收方根据评估结果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拿到钱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支配这笔钱。

2、产权置换补偿

根据有关规定,产权置换补偿要按照最低“拆一还一”的比例为被拆迁人补偿一套新的房子,房子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拿到安置房可以出租,也可以等到房子升值之后转手卖掉,也算是一种变相投资。

对于拆迁补偿方式,不论是要钱还是要房子都是有利有弊的,被拆迁人应该结合自身情况谨慎做决定。

住宅小区拆迁时,被拆迁人需要记住的几个时间节点

1、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2、申请听证的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在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即公布征收补偿方案30日内,如果旧改建项目超过50%以上被征收人认为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召开听证会。

3、决定房屋征收并公告的期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被征收人对于复议决定有异议的,需要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评估机构选定期限

自公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方案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通知起,10日内选定评估机构。

5、评估结果公告期限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经过测量、评估后,出具分户评估结果,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7日。

6、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处理期限

被征收人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评估机构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出具书面复核报告;被征收人对复核报告有异议的,在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市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在10日内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7、收到征收补偿决定的期限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经过协商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机构评结果等,针对被征收人如何补偿、安置以及限期搬迁问题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被征收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后,6个月内不复议也不上诉的,征收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公布分户补偿情况期限

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者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小区拆迁后房子归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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