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越来越多的购房者都把目光放在了性价比比较高的安置房上面,很多人都咨询在明律师一个问题,那就是动迁房能不能买?拆迁房买卖有没有合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以往办案经验为大家作出详细的解答。
一、拆迁房买卖是不是合法的?
这里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因此买卖合同必须在5年后取得所有权,才能受到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另一种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二、拆迁安置房买卖有没有合同?
有的。拆迁房一般都会有3年的限售期,也就是办理过户的有效期,在限售期内签订的《拆迁房买卖合同》有效,在限售期满后,是可以起诉要求强制过户的。
三、在买卖回迁房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确定好相关税费的承担方。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需要缴纳两次税费,第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契税,第二次是原房主转卖需要补交的个税、契税、增值税、土地出让金以及综合地价款。
2、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
3、双方需要约定好过户时间和交房时间,写明移交房屋所有权手续的时间。
4、可以利用压房屋尾款的方式降低风险。
5、一定要要求原房主的配偶签字,因为很多安置房都是夫妻共有的。
6、尽量让卖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
7、复印保存好原房主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结(离婚证)、收款银行卡等以及房产经纪人身份证件。
四、买卖双方产生纠纷怎么办?
小编建议各位委托专业的房产律师从中协调,协调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执业前,从事工程类工作近10年时间,十分熟悉建设工程类合同及相关流程,积累了大量丰富的实务经验。律师执业至今,主要参与了征地拆迁及多类型民商事案件的办理,案件涉及全国各地,在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陕西、安徽、四川、江苏、武汉、湖南、浙江、广西等20多个省份办理过多起征地拆迁类案件,其中包括多个群体性诉讼案件(30人以上);在北京主要参与办理民商事案件,案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还参与过影视行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直秉承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度责任心,始终树立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观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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