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会出现各种被拆迁人意想不到的问题,就比如近期一位在明律所委托人遭遇:张先生的家在不久前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张先生仔细检查过,征收目的、征收主体、征收公告、安置补偿公告都是合法的,但事情就离谱在征收方拆着拆着就不拆了,张先生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情况,非常困惑不知道开发商不拆迁的房子怎么办。
房屋拆迁时开发商往往会因为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征收工作暂停,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一个小区或者一个村子只拆了一半。
拆迁的目的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政府主导的,另一种是民事主体发起的协议拆迁。在征收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期限的,过时了这个步骤就作废了,如果是政府主导的拆迁,征收方会想尽办法推进项目。而第二种协议拆迁一般是签约一户走一户,也就是边谈边拆,一旦发生和被拆迁人产生冲突的状况就会导致项目暂停。
作为被拆迁人,如果遇到开发商不拆迁房子、拆到半道跑路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1、举报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被拆迁人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举报。
2、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立即联系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拥有工学士和法学士双学士学位,有理工科缜密严谨的逻辑思维同时兼具人文社科所应秉持的道德观念和文化素养。从事法律工作十三载,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行政法律领域。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行政诉讼;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代理过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多次为弱势群体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赢得广泛赞誉。身兼亚洲动物保护基金会中国区法律顾问。人生信奉有三:对爱情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对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罗素!
擅长领域: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征收拆迁与补偿安置;违法建设强制执行救济;城中村、棚户区、新农村改造补偿安置;企业厂房、办公楼征收补偿安置;养殖场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环境保护项目征收拆迁补偿安置;行政协议纠纷、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国家赔偿等行政诉讼;
2、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公司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公司股权转让、知识产权案件;国际贸易,国际结算等涉外法律服务;
3、刑事辩护、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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