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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说法|维权必看!行政强拆赔偿案例

摘要:遇到强拆、逼迁等征地拆迁纠纷,如何才能有效维权,拿回自己应得的补偿?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胜诉案例吧!
在明说法|维权必看!行政强拆赔偿案例

随着城乡发展,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地方面临着征地拆迁。那么如果在征收过程中发生了强拆问题,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本篇文章,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用一个行政强拆赔偿案例带您解析。

在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市长乐中路,2009年1月孙女士租赁了其中一间房屋用于经营自己的花卉公司,在创收的同时可以维持孙女士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多年过去了,虽然房屋经过岁月的洗礼变得有些陈旧但是并没有到达危房的程度。2014年7月21日,市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孙女士的花卉公司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然而周围其他商户都能拿到合理补偿然后搬迁,唯独孙女士的房屋被认定成违建,征收没有任何补偿,孙女士坚决反对并且十分愤怒。于是在某一天,孙女士的花卉公司在没有接到任何形式的通知的情况下就遭到了强拆,造成了地上建筑物完全损毁。该花卉公司决定起诉,一审中,该花卉公司提交了载有强拆录像及照片的光盘等证据,但法院认为原告主体资格不明,故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陕71行初 295 号行政裁定,该花卉公司败诉,该花卉公司上诉。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撤销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19)陕71 行初 295 号行政裁定;本案指令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审理。

专业解读:

该花卉公司提交的载有强拆录像及照片的光盘可初步证明,在拆除现场还存在一定数量的室内外财产,上诉人对该部分财产起诉,依法应享有原告主体资格。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尚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涉案室内外财产具有合法所有权,进而一并裁定其不具有提起本案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属事实认定错误,应予撤销。

在明律师普法

被拆迁人面临强拆应该怎么办?

1、对屋内外的装潢、物品等进行多角度拍照、录像,最好是上传到网盘、u盘中,多渠道保存更保险一些。

2、提前转移贵重物品以及房产证、宅基地证、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件。

3、强拆时保持冷静,不以暴制暴、硬碰硬,把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尽量委托朋友、亲戚或者邻居在远处隐蔽的地方拍摄记录下整个强拆过程,记录下强拆人员的长相、制服,方便日后确认强拆主体。

4、拨打110报警,即使警察不出警或者在现场,也要留存报警记录和录音,以备后用。

5、将收集到的证据交给在明律师,在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强拆赔偿案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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