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应该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等权利,并且必须坚持保证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不会降低这一原则。法无授权不可为,像集体土地拆迁这种涉及到老百姓生产、生活的工作,征收方一定要严格地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背公共利益的初衷。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如果遇到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不合理等征收纠纷的时候一定要立即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积极维权。
案情简介:
1998年,云南某公司经市政府行政招商引资并签订了《招商引资协议》,其后该公司依据该协议于1998年5月投资兴建养殖场。2000年9月1日,经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公司取得该土地后,建盖了养猪场及其附属设施,并栽种各种农作物。2015年9月29日,市政府在未征得该公司同意且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及文件的情况下,其职能部门强行将该公司养殖场的设施全部拆除,并将该块土地强行占用作为小学教学楼。该公司于2016年12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2017年 6月8日作出(2016)云26行初58号判决,认定市政府行使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该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赔偿,但市政府行政未给任何答复。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判决由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赔偿该公司人民币858余万元。
专业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本案所涉土地现已建盖了小学教学楼,且学生已正常使用,已无法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故市政府应支付该公司相应的赔偿金。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则是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程序有哪些?
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组织听证、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申请土地征收审批、发布土地征收公告、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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