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被拆迁人在征收过程中遇到了威胁恐吓、暴力拆迁、强拆、人身伤害、断水断电断网断供暖、限制人身自由等情况,应当向拆迁人员索要赔偿的,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部分征收方应该自觉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相关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还会被依法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
在这里,小编提醒各位被拆迁人,如遇类似状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通话过程中要记得录音,并向警察索要回执。然后立即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咨询,在律师的帮助下和对方协商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职位:督导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律硕士。北京在明律师事务督导律师,北京市政府法制研究会会员,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曾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授予先进个人荣誉证书。闫会东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专业思维和较强的沟通及表达能力。自从业以来,闫会东律师主办及参与的拆迁征收案件六百余件,积累了大量的拆迁办案经验,熟悉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和各地区的补偿政策和标准。闫会东律师也擅长于办理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主办及参与的民商刑事案件三百余件。闫会东律师承办案件认真、负责,对待当事人耐心、真诚,深得当事人的认可。
1、北京市西城区的刘某有房屋一处被纳入征收范围。由于补偿价格远低于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刘某一直没有与征收单位签订协议。之后,征收单位对刘某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律师代理,该补偿决定书被撤销,征收单位继续通过协商解决刘某问题。
2、北京市朝阳区石佛营东里教师楼公有住房项目,成功为200多名教师维权,争取了合法权益,北京法治晚报、北京广播电台都有报道。
3、邢台代某等十户,因其征收补偿未协商一致,被下发征收补偿决定书,经过律师代理,法院采纳律师评估报告送达违法的意见,判决撤销该十份征收补偿决定书。
4、浙江海盐祝某,因未签署补偿协议,房屋被行政机关拆除,经律师代理,法院判决该强拆行为违法。
5、北京市朝阳区赵女士,其女儿的房子被其外孙签署了补偿协议,赵女士未获得任何补偿利益,经过律师代理,该补偿协议被认定无效,拆迁方主动找其协调补偿事宜。
6、北京市朝阳区王女士,因与其爱人离婚,其前夫独自签署补偿协议并领款,经律师代理,其前夫签署的补偿协议无效,拆迁方需要向王女士支付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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