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后,一般情况下,申请国家赔偿是在申请复议或者诉讼时一起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作出判决,当然也是可以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等到法院判决确认违法后,再提出赔偿要求,在收到赔偿请求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被拆迁人提出国家赔偿请求,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中标明被拆迁人的情况、提起申请的要求、申请理由,后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作出是否赔偿的判决。
在房屋强拆国家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搬迁、临时安置费同样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房屋强拆国家赔偿数额需要参考标准有:
1、参考拆迁补偿方案确定赔偿标准
对因强拆房屋造成被拆迁人相关财产损失的,可参考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国家赔偿,确保被拆迁人因违法强制拆除行为造成损失获得的赔偿,不低于行政机关合法征收拆除房屋给予被征收人的行政补偿,这一做法符合国家赔偿法关于“直接损失”补偿的基本原则,不违反法律规定。
2、参考已签订的补偿协议确定赔偿标准
申请国家赔偿不应低于行政补偿,即不应低于当事人可获得的征收安置补偿利益。通过综合比对,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充分救济保障原则和惩罚性赔偿原则,选择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赔偿标准和赔偿方式。
3、参考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标准
房屋强拆国家赔偿标准要考虑到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以及对被拆迁人居住权益的保障,确定国家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亦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在不低于征收补偿标准的前提下,受损财产的价值评判可以估价时或判决时为基准。
4、通过房屋评估确定赔偿标准
以房屋强拆的时间为评估时点。但是,对于时间跨度长,或是因房地产市场波动大,被拆迁人原产权安置权益需要通过货币方式实现的,应当选择最能弥补被拆迁人损失的时点。如果还按照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时点作为国家赔偿标准,那显然是无法弥补被拆迁人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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