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的被拆迁人在咨询在明律师的时候都会问:企业产房屋拆迁补偿低是什么原因?
这样的问题不论是在企业产房屋拆迁还是普通住宅拆迁都并不罕见,那么房屋拆迁补偿低的原因是什么?被拆迁人如何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拿到更多的补偿?今天,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就给大家支支招,希望能为各位被拆迁人的维权之路助力。
一、企业产房屋拆迁补偿为什么那么低?
1、被认定成违建
这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十分常见的现象,征收方在和被拆迁人没有就安置补偿问题谈拢的情况下就会用这种招数打压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在重重压力之下无奈妥协,在补偿极低的安置补偿协议上面签字,有的甚至没有补偿直接被强拆。实际上,是不是违建不是征收方能确认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评估环节有猫腻
评估机构应该是由征收方和被拆迁人共同选择的,评估机构需要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时应该选择两种以上的方法,被拆迁人也应该紧跟评估过程中的每一步,以防征收方或者评估机构做手脚损害被拆迁人的利益。
3、被认定成危房
和第一点类似,将合法、完好无损的房屋认定成危房同样是征收方为了压低补偿、加快拆迁速度的惯用伎俩。通常征收方会直接告诉被拆迁人你这房屋已经有裂痕了,已经不适合居住人了,现在给予你的补偿已经很高了,如果再纠结下去,等危房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恐怕你拿到的补偿还会再减,听到这,房屋被认定为“危房”的被征收人就会开始慌了。这时候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征收方的话,也不要轻易妥协。
二、征收方给的补偿低,怎么办?
小编建议大家选择一家靠谱的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维权。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由被媒体誉为“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的杨在明律师创立。在明所是一家专注行政法业务的专业精品律所,尤其在征地拆迁业务领域处于业界领先地位。由在明律师团队代理案件超2万件,服务客户百万余人,遍布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所内律师团队均由执业达十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为客户提供从谈判到诉讼的全方位争议解决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作为一家创立伊始即决定深耕行政法业务的专业型律所,在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不动产征收领域的领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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