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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没有签订协议可以强拆吗?

摘要:拆迁时需要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安置等条件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那么拆迁没有签订协议可以强拆吗?
拆迁没有签订协议可以强拆吗?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的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房屋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方在没有签订拆迁协议时,拆迁方是不可以强拆房屋的。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并且如果拆迁方工作人员不遵守国家的法律,采取暴力的手段对拆迁房屋、拆迁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损毁,对被拆迁方或者房屋承租人进行人身侵害,从而触犯刑法的规定,被拆迁方可以以此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检察院控告,从而追究拆迁方的刑事责任。

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方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政府可以合法补偿并规定期限让被拆迁人搬离。若被拆迁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且拒绝搬离和签署拆迁协议,则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拆迁。所以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补偿标准不满意,应该立即发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那么拆迁协议签完可以强拆么?答案也是否定的。一般情况下,签署了拆迁协议后是不允许强制拆除的。但如果被拆迁方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并且未能按规定时间搬迁,那么政府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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