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与老百姓的利益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征收方在开展房屋拆迁工作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老百姓的利益以及老百姓今后的生活,按照法律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同时还要保障被拆迁人应有的权利。
然而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征收方为了追赶拆迁进度、节约时间、降低拆迁成本会做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以拆违促拆迁、强拆、逼迁、骗签等,大多数被拆迁人都不了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政策,稍有不慎就会落入到征收方的陷阱当中,要么拿着少到可怜的补偿、要么补偿被一拖再拖、要么一毛钱都得不到房子也没了。
最近,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人潘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房屋拆迁遇到强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十分无奈。
潘先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一个村子里拥有一套合法房屋,并且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个村子里没有离开过。2020年4月26日,政府发布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公告,潘先生的房屋正好在拆迁范围内,这本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但是征收方给潘先生的房屋的补偿价格却令潘先生大失所望,房屋价值的补偿甚至远低于市场价。因此,尽管征收方多次催促、协商,潘先生依旧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
谁承想,几个月后镇政府向潘先生作出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以违建的名义命令潘先生自行拆除房屋,潘先生不肯,于是不久后潘先生的房屋遭到了强拆。
镇政府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前,未向潘先生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也未听取潘先生的陈述、申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超越了其法定职权,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人民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被告镇政府于2020年10月21日向潘先生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
房屋拆迁遇到强拆,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确认强拆主体并且做到有效维权呢?
1、找警察,很多被拆迁人和在明律师反映,找警察根本没用,因为警察和政府强拆人员是穿“一条裤子”的。但是实际上,不论警察出警能否制止征收方的强拆行为,他们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并且能够让您和您的家人不受到伤害,警察的出警记录其实就是征收方强拆的有力证据,也能够帮助我们确认强拆主体。另外,在拨打报警电话的时候大家一定要给通话录音,如果警察拒绝出警,这就是我们时候举报警察不作为的有效证据。
2、拍照录像取证,记录下强拆的全过程以及强拆人员,通过强拆人员我们可以顺藤摸瓜找到强拆主体,并且确认征收方的违法强拆行为。
3、在在明律师的帮助下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通过人民法院来确认强拆主体,在律师的帮助下整理证据、打官司。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拆迁遇到强拆”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