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公示的文件
1、土地预征收公告
土地预征收是指在国家征收土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告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公告即为土地预征收公告。
2、征地批文和征地公告
征地批文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 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 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3、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含下列六部分内容:(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二、需要签字的文件
1、征询意见表
这一文件的目的是寻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并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如果没有异议后农民需要在该文件上签字。
2、土地登记调查表
国家征收土地中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结果的展示。该文件要求是征地拆迁补偿的依据,如果土地登记面积不符,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字。
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主要内容就是对于征地拆迁的具体补偿。它决定了被征收人的最终补偿,如果觉得补偿不满意,千万不要轻易签字。
三、可以申诉复议的文件
1、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无异议的可以签字。如果不认可评估结果,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核。
2、限期拆除通知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
征收方对本区域的违建进行排查,尤其是针对非法占地修建的房屋或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被征收人对文件内容有异议的,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3、限期腾地决定书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
针对合法建筑,被征收方不签字的情况,征收方可以用相应的程序来责令被征收方交出土地,该文件生效后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若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复议或者诉讼。
以上是国家土地征收中所涉及的一些重要文件介绍,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