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地改建活动,从而达到城市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的整治提升。
通俗地说就是把老旧房子和产能低下的建筑拆除重建,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
19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可以称得上是最早形态的城市更新。
作为一个从国外引进的名词,国家对城市更新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自20年末住建部将“城市更新”作为未来城市发展的重点工作后,城市更新模式开始广受关注。究其根本,与棚户区改造和广东特有的三旧改造,所期待形成的城市模式是相同的。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共同提出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这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也是“十四五”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路径。
国家十四五规划对于城市更新的定位是旨在帮助地方政府在不增加债务率的前提下,将城市区域进行收益自平衡的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城市治理水平。
城市更新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同时也相伴而生环境透支、资源过度消耗、社会矛盾激化等诸多问题。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89%,已经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城市更新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是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发展转型、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品质提升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必然选择。
通过城市更新,对城市中衰落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投资和建设,以全新的城市功能替换功能性衰败的物质空间,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不仅仅是建筑物外观视觉的改造,更是对生态、文化、游憩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包括邻里的社会网络结构、心理定势、情感依恋等软件的延续与更新。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