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已经2017 年8月9日十六届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府-2017-95.pdf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