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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人离世,拆迁款该怎么分?

摘要: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有“按人口”补偿和“按面积”补偿两种。如果是按人口,那么就是补偿到户口本上的每一个人名下;如果是按面积,那就是补偿给户主,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以产权证为准)的名下。
房屋产权人离世,拆迁款该怎么分?

  房子,是我们活动、起居的场所,是人类维持生活的基本依托。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没有可居住的房子,他的生活将是什么样的?整日四处飘荡,居无定所,过着流浪汗般的日子,严重的甚至可能回归原始人状态。

  因此,在我国,但凡遇到房屋征收拆迁,政府都会十分慷慨,赔偿老百姓一笔高额的拆迁款,保证其能够置换新的房屋,生活有所保障。从而确保社会安稳,防止因拆迁引发民愤,产生社会动荡。

  然而,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没有谁能够轻易否认人的“自私”本性,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人的自私面总能彻底地显露出来。如同在遇到征收拆迁时,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因为巨额拆迁款的继承分配而争锋相对,乃至最终走上法庭,使家庭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在搞清楚拆迁款的继承分配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拆迁款是怎么来的?政府补偿的拆迁款应该分给谁?

  要解答这一问题,我们需要明确针对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方式是什么?一般来说,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有“按人口”补偿和“按面积”补偿两种。如果是按人口,那么就是补偿到户口本上的每一个人名下;如果是按面积,那就是补偿给户主,也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以产权证为准)的名下。

  关于征收拆迁补偿,“按人口”补偿的适用并不是特别广泛,只存在于部分地区,例如:在湖南长沙,针对没有办证的历史遗留房屋,则按照人均45平方米来计算合法建筑面积,也就是一个人可以购买多少安置房的面积,这就是平常我们所说的“按人口”补偿。对比起来,“按面积”补偿适用更广泛一些。一般情况下,有产权证的房屋遇上拆迁,这笔拆迁费是要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的。

  既然拆迁费要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那么就直接按照法律规定赔付给房本上的产权人就好了,哪还有纠纷呢?

  您还别说,最近真就有这么一档子事儿,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房屋产权人即将百年,姐弟双方争夺拆迁款:

  一个身患绝症的老人,名下一套200平的房子被拆,获得500万拆迁款。多年未联系的女儿王某得知后,主动找上门,要求和自己的弟弟分这笔巨额拆迁款。老人表示,女儿多年来对其不闻不问,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不会把这笔拆迁费分给她,而是全部留给儿子。女儿不肯放弃,说购房时自己出了一部分钱,必须分一部分拆迁款;老人反驳说,当时签了协议,如果老两口在60岁之前把钱还给女儿,那这房子就归弟弟所有。据了解,老人早已还完了女儿出的钱。双方争执不下,甚至还闹上了某档节目。

  关于此事,我们首先要确定的是,这套房子产权是该老人的,且他自知身患绝症,或许将不久于人世,因而立下遗嘱,将这笔500万的拆迁款全部留给儿子一人。这样做是否合法有效?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据此,我们得知老人对自己作为房屋产权人所获的500万拆迁款具有处分权,因此该遗嘱有效,根据遗嘱该拆迁款应分给其儿子。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遗留的拆迁款怎么分了吧?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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