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拆迁,对于大部分人来讲都是一个改变生活条件的绝佳机会,甚至可以变成“一夜暴富”的拆迁户。不论是房屋拆迁还是土地征收都是极其复杂的事情,不仅仅是程序上的复杂,还涉及到被拆迁人和征收方的利益,因此,被拆迁人和征收方在拆迁安置补偿问题上矛盾频发。
当拆迁来临时,被拆迁人遇到不合理的补偿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和征收方谈判。谈判是讲究技巧的,怎么谈能把补偿提到最高、如何避开雷区、怎样才能在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这就给您讲解一下。
1、 警惕笔录“陷阱”
笔录时征收方和被拆迁人谈判时的文字记录,通常情况下包括谈判地点、参与谈判的人员、谈判时间、谈判内容以及最终协商的结果,包括补偿方案、补偿金额等内容。笔录作为谈判结果的书面证据绝对不仅仅像我们平时微信聊天那样简单,它在关键时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各位被拆迁人一定要重视起来。一旦签字就意味着被拆迁人认可笔录重点内容,所以被拆迁人在签字签一定要反复确认、核对好每一项,是否有遗漏的,补偿内容是否和谈判时的一致。如果有与谈判结果不符的,一定要拒绝签字,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细节,更不可以签署空白协议。
2、谈判后让被拆迁人在空白协议上签字的
这类情况很常见,在谈判的时候征收方特别好说话甚至信口开河,对被拆迁人的要求一一应下来,让被拆迁人放下防备。签协议的时候拿出一纸部分是空白的协议,美其名曰“事后随意填写”、“晚两天补上也没关系的“,殊不知这时候被拆迁人已经落入征收方温柔陷阱里。被拆迁人需要明白,只有补偿时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重要内容都写明的签字盖章后的安置补偿协议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不论征收方用什么理由,都不要交出您手中的原件,以防征收方篡改协议。
3、利用政策规定压制被拆迁人
谈判时征收方对被拆迁人软硬兼施是必然会遇到的情况,除了画大饼这种软攻势,还会有利用有关政策和红头文件迫使被拆迁人妥协的招数。征收方坚称给出的安置补偿方案是根据有关政策和“上面“给的文件制定的,绝对无法更改,坚持不做出让步,也不可能为您这一家破坏规矩。这种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不管是什么文件都不能取代法律,也就是说不能越拆越穷,要让被拆迁人日后的生活有所保障,不降低被拆迁人原有的生活水平。被拆迁人也千万不要被征收方的气势吓住,受到不合理待遇的时候要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吃亏的只能是您自己。
4、各种话术制造焦虑,催促被拆迁人同意当前的方案
这种话术有很多,比较常见的就是“今天签协议有奖励,明天就没有了“、”只有你家没签“、“现在不签,过了奖励期限全村人都会因为你家失去补偿”、“已经向上面争取了,这是最大让步,不能再多了”……对待一些犹豫不决或者态度不够强硬的被拆迁人,“身经百战”的征收方往往会用各种套路诱导、暗示、催促被拆迁人签字。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被这些假象所迷惑,只要补偿不到位就千万不能签字,坚定自己的合理诉求,必要时联系在明律师为自己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