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老百姓容易混淆“征收”与“征用”,以为这两者差不多。这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具体内容差别巨大。譬如以集体土地为例。
其一,土地所有权的性质。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征收土地会转移土地所有权,即集体所有变成国有;而征用土地是以暂时转移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为集体所有。
其二,补偿项目不一致。这点是老百姓们最关心的问题。征收土地除土地补偿、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外,还包括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其三,审批权限不一样。这点是老百姓最容易忽略的地方。征收土地的审批权为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