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肖卫红律师代理的朱先生等六人诉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纠纷再审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7)最高法行再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辽行终372号行政裁定、撤销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鞍行初字第65号行政裁定,指令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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