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杨雪律师代理的李先生诉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撤销行政协议纠纷上诉一案,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2017年1月22日作出了(2017)鲁02行终21号《行政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281行初141号《行政裁定书》;二、本案指令由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