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买卖宅基地上房屋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这句话是真的。
简单地讲,根据《土地管理法》所确立的一系列严格的宅基地管理制度,以及宅基地自带的无偿性、保障性和人身属性,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在符合宅基地转让条件、经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批准的情况下才能合法转让宅基地上房屋。
其他情形,诸如本村人和外村人、本村人和城里人之间的买卖交易,所签买卖合同均属无效,买方也无法办理确权登记手续。
不过若遇到征收拆迁时,实际居住在房屋中的买方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主张分得一部分拆迁补偿利益,有些地方规定的分配比例是7: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