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潞州区政府作出《关于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和《关于长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2
作为城市化更新过程中的产物,城中村拆迁格外引起人们的关注。由于城中村拆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拆迁中也特别容易产生纠纷,那么都会出现哪些问题呢?我们一起看看真实案例吧。
一般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后,征收决定正式作出,拆迁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拆迁方需要足额支付拆迁补偿款,但如果被拖欠补偿款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一起看看真实案例。
搬迁是属于拆迁的一种吗?房屋搬迁有补偿吗?可以不同意搬迁吗?一起看看真实案例。
每个案件均有其特殊之处,切不可被案件表面迷惑,遇到类似情形,请及时咨询律师,在律师通过法律渠道调查取证之后,将结合案件全部材料,得出最稳妥的诉讼方案,切不可贸然行事,错失良机!
城中村房屋遭强制拆除,被拆迁人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再往后势必就是申请行政赔偿了。这一再经典不过的权利救济路线,无疑值得广大被拆迁人牢牢掌握并在个案中加以反复运用。然而说起来就这么一两句话的事儿,做起来可就难了。
根据法律规定和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本案中的城中村改造和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应当由华龙区政府组织实施。××居委会和濮阳安邦拆迁服务有限公司均不具有拆除或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职责,拆除案涉房屋并非出自其独立意志,而是华龙区政府组织实施××居委会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一部分,故该拆除行为应当视为华龙区政府的行为,由华龙区政府承担责任。
委托人戚先生在当地有一处住宅,该地块在2003年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2010年,涉案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2015年,涉案房屋被强制拆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其后,当事人向区城市更新局提出赔偿申请。区城市更新局决定赔偿共计732153元。当事人不服,依法向区法院提起诉讼。
导读:“以拆违促拆迁”的最大问题之一在于损害政府的公信力,侵害当事人的合法补偿权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行政机关的此类恶劣行径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