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导读: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于被征收人最终获取补偿数额极为重要的文书,也是征收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节点”和风向标。
导读: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最为重要、关键的两份法律文件,无疑是两个“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实践中,一些被征收人对专业法律术语存在抵触情绪,或认为这些都是忽悠人的与自己无关,
导读:众所周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方在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才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对被征收房屋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在明律师曾多次强调过,这3个东西是征收维护合法权益过程中的“命门”所在,若对补偿安置不满,只要尚在救济期限内,被征收人一定要坚决起诉,绝不能含糊。
《办法》规定评估公司应出具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