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拆迁律师】济南市、淄博市、潍坊市、德州市拆迁律师2020年11月胜诉
1、信息公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由本所笪凤瑶山东拆迁律师代理的山东济南市槐荫区金先生诉及济南市槐荫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经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鲁0104行初1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原告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2、行政赔偿案、撤销行政赔偿判决,发回重审
由本所刘勇进律师、夏丽丽山东拆迁律师代理的郭某诉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政府稷下街道办事处行政赔偿一案,经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鲁03行赔终52号《行政赔偿裁定书》,撤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5行赔初14号行政赔偿判决,发回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重审,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本所笪凤瑶律师代理的宋先生诉青州市人民政府一案,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鲁07行终358号行政判决书,驳回青州市人民政府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4、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
由本所王威律师、司秉雷山东拆迁律师代理的德州市齐河县韩先生等七人诉齐河县晏城街道办事处、晏北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一案,齐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4日作出(2020)鲁1425行初43号、45号行政判决书,判令被告二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原告作出书面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