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由本所杨念平律师、于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河南周口苑女士诉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周口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撤销补偿申请回复一案,经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1602行初15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征收中心所作补偿申请回复,责令示范区管委会于判决生效2个月内针对原告申请作出相应补偿安置行政行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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