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为了达到其以最快的时间、最少的成本完成征迁的目的,可能不惜以各种方式逼迫被征收人签订不合理的补偿安置协议。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被征收人选择逃避、妥协,有的被征收人却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与违法行为说不!
【基本案情:棚户区改造补偿偏低】
Y先生在湖北省某市某镇拥有宅基地及房屋。2018年5月,当地政府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征收Y先生的上述房屋。
自拆迁项目启动以来,Y先生每天都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他认为房屋是其一家人最重要的财产,是其生活居住的基本保障,而政府给的补偿标准却严重偏低,安置措施不合理,那么一家人该何去何从呢。
他也曾多次找征迁部门协商,但是始终未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2019年9月,Y先生经熟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
【律师代理:救济程序逐一提起】
李顺华律师团队介入后,首先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搜集征迁方违法征迁的证据。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律师发现政府组织实施的此次征地根本没有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没有征地批文,征收项目却已然接近尾声,这显然涉嫌严重土地违法!于是,律师快马加鞭草拟文书,指导当事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查处当地政府、征迁指挥部实施的违法征地行为。
然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当事人递交的查处申请后却无动于衷,既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查处违法征地行为,也没有书面回复当事人。
律师随即指导当事人针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不作为提起行政诉讼。本案诉讼提起之后,对当地政府、征收部门产生了较大影响。
在庭审前后,征迁部门曾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补偿安置事宜,这无疑是实质性化解补偿纠纷的良好开端。
同时,律师通过调查取证,了解到当事人房屋所在区域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了城镇化。此时政府再对当事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当事人予以安置补偿。
因征迁部门在村里公开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标准严重偏低,为了调查该补偿方案是否经过当地政府批准,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当地政府递交了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补偿方案的批准文件。
然而,当地政府却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当事人。于是,律师指导当事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复议程序提起之后,进一步推进了权利救济的步伐。
当事人原本以为补偿安置事宜快要解决了,不料,征迁部门又给当事人下发了一份《通知》,称当事人房屋无规划审批手续,要求当事人5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将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这明显是“以拆违代拆迁”,逼迫当事人尽快签署补偿安置协议。同时,该《通知》的作出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
律师劝导当事人在关键时刻一定要稳住、坚持,胜利就在不远的前方。在律师的指导下,当事人针对该《通知》提起了行政诉讼,横下心来在法律轨道上向前推进。
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理前,征迁部门终究展现了灵活性,不断与当事人协商,最终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补偿安置。为了表示对律师的感激,当事人特意向李顺华律师团队赠送了写有“捍卫正义 维护公平”字样的锦旗。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收过程中,虽然被征收人作为老百姓,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但是如何获取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则需要获取更多谈判筹码,然后与征收方就补偿安置问题不断进行观点的碰撞、交锋及博弈。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多方面全方位地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段双双/文 非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