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徐州市许先生诉徐州市林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2019)苏03民终89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徐州市林场的上诉,维持徐州市林场继续履行与许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的判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