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获悉,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审计服务公开招标啦。
公告显示,项目直接投资约40.19亿,征地面积约72.98公顷(1094.7亩),包括取得授权、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入市、安置房建设,到完成居民安置整个过程。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通州区张湾镇,北至京塘路,西至张凤路,南至张家湾南街,东至宝枫路。
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征地面积约72.98公顷
项目投资:本项目直接投资暂估40.19亿元(不含已审定成本,以最终审计数据为准)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核,即从项目取得授权开始,经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入市、安置房建设,到完成居民安置整个过程的跟踪审计、审核服务。
在三五六期棚改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梁各庄的棚改了,大致位于三期地块。此前,相关的拆迁、测绘、评估等均已中标,近日张家湾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上提及,今年务必完成梁各庄棚改工作。看来,棚改任务十分紧迫!
拆迁服务分为2标段
1标段
东至:现状梁各庄村东侧道路;西至:梁各庄路;南至:张梁路;北至:京塘路;
2标段
东至:梁各庄路;西至:梁各庄西路;南至:张梁路;北至:京塘路
关于梁各庄区域未来的规划,可以看一下地块控规方案公示。
《北京市通州新城1102和1103街区TZ00-1102-6040、TZ00-1103-6034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东部组团地块就大致位于梁各庄村区域。
未来该地块将建设公园绿地、社会综合服务设施、中小学合校等。
除了梁各庄,六小村棚改也将同步加快推进。下一步,还要逐步推动何各庄、瓜厂、东六村等村的拆迁,尽快实现京哈以北城市化。
此前小编梳理过的京哈以北24村,除了已经拆迁完毕的,其他的未来都将城市化。
24村名单
上马头、张辛庄、土桥、北许场、皇木场、南许场、梁各庄、张家湾、立禅庵、唐小庄、大高力、施园、张家湾镇村、宽街、马营、瓜厂、何各庄、西定福庄、东定福庄、贾各庄、烧酒巷、上店、里二泗、姚辛庄
而未来这些村的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项目,或都统一按照以下的拆迁政策执行。
拆迁政策
此前,《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已通过,该方案涉及梁各庄棚改项目。
根据市级对棚改项目减控成本的要求,该方案部分安置补偿标准有所收紧,并且这次所制定的安置补偿标准日后将适用于全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项目。
特点一:人员安置方面
安置人员的认定方面,除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其余安置人员必须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特点二: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一宗宅基地上被拆迁人选择的安置房面积=应安置面积+控制安置面积
按宅基地面积计算应安置面积:
采用分档计算方式。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67平方米,新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200平方米。
A: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不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70%;
B:当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高于面积控制标准时:
应安置面积=面积控制标准*70%+认定合法宅基地面积超出面积控制标准部分面积*50%;
每宗宅基地按宅基地面积计算应安置面积时,最大不高于267平方米。
小贴士:一宗宅基地因选房或户型原因,控制安置面积最大不超过10平方米。
按安置人口数计算应安置面积时,原则人均选择45平方米。
但长期在此居住、未享受过征收、拆迁安置且本市范围无商品房及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50平方米安置面积。超出宜居人口数外的安置人员可享受人均3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小贴士:宜居人口数是指,合法宅基地认定面积÷宜居面积控制标准(33平方米/人)后向下取整。
长期在此居住人员,是指2009年1月1日(不含)前,在拆迁范围内户籍登记在本宗宅基地内未发生迁入、迁出变化,且经六方工作小组认定一直在本址生活居住的安置人员。
特点三:新生儿方面
取消新生儿安置,调整为仅给予新生儿一次性货币化补助。
小贴士:可享受新生儿补助的,是指一宗宅基地内,搬迁期限届满之后至《安置房入住办理通知书》送达前,安置人员新出生落户在本村的婚生子女,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被拆迁人直系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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