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5条之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据此,国家赔偿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需要有2个条件:1.必须是公民的人身权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侵犯;2.必须造成法律意义上的严重后果。(王宇)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