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杨念平律师、燕晓静律师代理的贾先生诉安徽省太和县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撤销限拆决定及行政复议上诉一案,经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8)皖12行终31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限拆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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